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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文书(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海油字〔2005〕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督执法的实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试行)》适用于对各类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活动。
二、执法文书由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按样式、根据执法需要自行印制。
三、为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各单位不得自行制作和使用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文书式样。
四、执法文书自2005年8月1日起在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中使用。
五、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及监督处在使用执法文书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报告,以便在执法实践中逐步规范和完善。
附件:
1.《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试行)》
2.《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试行)》制定说明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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