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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下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隐患排除年”活动。一是把落实省政府两个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对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和量化控制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深化“三项行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研究细化措施手段;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和机械等行业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继续实施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等重点行业安全培训工程。三是继续加强“三项建设”。适时出台《贵州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重点技术支撑体系、重点危险源监控体系、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职业卫生监管体系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市级监管机构持证执法人员不少于80%,县级不少于90%,乡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四是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GPS动态监控平台建设;推进非煤矿山“小散乱差”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危化品企业升级改造。五是建立事故“防范、救援、追究”并重的联动机制。完善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事故“黑名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