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个人邮件
首页 > 安委会动态 > 正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9/05/06 稿件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字号 打印本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委办〔2009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现予印发。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五日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的通知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李静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事故举报电话: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司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 ICP备05071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