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
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川省安监局
经多年探索,我省初步建立起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连年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2009 年道路交通首次杜绝了10人以上事故,这是我省近21年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最好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七个到位”:
一、坚持组织领导到位
道路交通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特别是对道路交通安全尤为关注,历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出了很多重要批示。四川幅员辽阔,全省面积48.5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5位,人口8700万,居全国第3位。截止2009年12月底,四川
省境内道路通车里程249168公里,全省拥有各类机动车8221623辆,驾驶员10217561人,全省有道路运输企业292991个,拥有营运车辆518793辆,车多、路险,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近年来,我们始终把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关口前移抓预防,重心下移抓基层,责任上移抓领导,坚定不移抓严管,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抓落实。蒋巨峰省长、李成云副省长多次组织召开省政府常委会和省安委会,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抓好督促落实。特别是春运、汛期、“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省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对重点运输工具、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实行综合督查,确保监管时间不留空隙、监管领域不留死角。针对我省安全生产存在“两弱”(一是基础设施脆弱,二是基层工作薄弱)和道路基础设施差、线路长、分布广的实际情况,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以强化防范措施为保障,把道路隐患整治、营运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到位等作为交通安全监管的重点,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以事故查处为手段,不断增强广大公民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道路交通监管体系到位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各级安监部门、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运输企业均实行了安全生产生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部门、岗位、个人;各运输企业实行了管理人员分组、分片安全责任承包制度,管理人员必须包线、包车、包驾驶员,并签订承包责任书。实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扩展安全管理领域,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一是健全隐患和危险源排查责任制,采取专项行动、安全检查等方式,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二是落实重大隐患治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隐患公告、挂牌、验收、建档制度。三是狠抓隐患整治督查,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勘察,回头督查率100%;定期将《安全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发给隐患治理和督办单位,对整治过程进行跟踪。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利用目标考核、安全告诫约谈、通报、综合执法等方式对隐患治理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办。2002年以来,我们建立隐患整治督导制度、隐患排查和整治责任追究制,坚持把每县每年至少安装1000米波形防护栏作为硬任务,全省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了85%以上。从2005年开始,我省通过《四川日报》向社会公告七批省级重大安全隐患,涉及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等10余个行业和领域,前五批省公告的165项省级重大隐患按规定时限已全部整改完毕,共投入整改资金12.43亿元。市(州)公告隐患477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累计投入整改资金5.87亿元。2009年全省共排查治理重大隐患1825项,已治理销号1696项,整改率92.93%,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29项,落实治理隐患资金7.99亿元。2009年,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2.44万起,治安拘留244人,集中教育3.98万人次,不仅严厉查处了涉车涉牌等违法行为,还有效规范了军警车管理。公安部门采取交叉执法、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9236起,暂扣驾驶证7830本,行政拘留1458人,收到了良好效果,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扭住监管源头到位
一是扭住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这个重点,我们与省交通厅共同制定了《四川省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分办法》和《四川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分办法》,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制度,从2005年开始,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从客运企业和车站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和安全生产事故指标限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地评估,总分2500分,对安全生产评估合格的,发放安全等级证书,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改正,限制发展。实践充分证明,评估工作发现并消除了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存在的大量安全隐患,极大提高了全省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水平,对全省交通事故的下降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扭住摩托车这个重点,我们与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管理考评办法,大力推广“眉山经验”,采取税费缓交、分段交费、业务下放中队等做法,实现了全省新注册登记摩托车98万余辆,摩托车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是扭住7座以上客车这个重点,加强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省设立20多处检查点对7座以上客车进行24小时检查,对有违法行为的立即纠正并抄告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实施并罚并处;建立交通违法“黑名单”,严格管理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促使客运交通事故持续下降。四是扭住公交车这个重点,深刻汲取“6.5公交车案”的教训,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交车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公交公司添设安全锤、灭火器、增添安全出口,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五、科技支撑保障到位
据对2000年以来四川省发生的3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驾驶员违规违法操作、疲劳驾驶、车辆超速和超载导致事故31起,占事故总数的83.78%,如何有效地对车辆进行动态监管成为重要课题。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克服重重阻力,积极推广使用了汽车动态行驶记录仪(即GPS系统),建立了GPS系统管理平台,从2004年起,通过给予定额专项补助,率先运用GPS系统。截止2009年,全省共建设省、市(州)运管机构和企业(含客运站)一级、二级和三级GPS监控管理平台共1251个,一级客运站建立GPS监控管理平台40个,安装使用GPS营运车辆4万多辆。GPS管理系统对车辆的位置、移动区域、速度、方向、技术状况、维修维护、保险、“五不出站”情况、连续运行时间以及驾驶员情况等进行自动化、全天候、全过程甚至全球性的实时、动态跟踪监控,并可通过短信、语音和图像实现公司和管理部门与车辆的双向实时交流,就犹如给企业和管理部门安了一个“千里眼”,不论车辆在何时何地,都始终处于监控系统的监管之中。运输企业和管理部门可以对车辆运行实时地进行远程指挥调度和管理,对其违章行为及时地进行警示和纠正,实现道路运输及其安全监管由传统的静态、事后型管理向动态、过程型管理的转变,加强了对车辆运行过程的控制,从而有效地规范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的经营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了车辆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驾驶员疲劳驾驶和公司疏于管理等问题。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以科技研发、技术转化与推广、中介服务、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技术标准、智力资源等6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
六、工作职责体系建设到位
一是我省印发了省级有关部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了省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了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考评体系,细化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市(州)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在源头监管、过程监控、事故查处“三位一体”的链条中切实加强跟踪督查和考核,做到奖惩兑现。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和企业安全评价,与安全责任追究挂钩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我省制定了《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办法》、《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客运企业和车站的安全生产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年度动态考核。考核的结果,与企业、汽车客运站参与招标,营运班线许可,汽车客运站等级评定及收费等挂钩。通过近几年来管理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我省企业基本形成如下机制:一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成效。成建制的企业基本都形成了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GPS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应急救援制度、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制度、安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涉及安全各个环节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定期考核,奖惩兑现。根据企业安全目标的要求,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年终对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以精神和物资奖励,对有严重安全事故责任的生产人员在工资升级、年终奖励、目标考核上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被记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驾驶员,企业不得再录用。三是对新增的经营业务,企业均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四是定期进行隐患排查。针对国家重大节假日,企业都要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营运车辆技术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七、事故查处工作到位
我们制定了《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并印发到每一个企业,组织了专题培训,从制度上解决了安全监察执法中的公平、公正问题和制约监督机制,更让企业清楚地知道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政府监管的尺度,以此主动修正自己的行为。2009年,我们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对66238家企业进行监察执法,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13140份,责令停业整改591家,实施经济处罚3425万元,达到查处一起,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促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去年,全省因安全生产事故有2075人受到处理,其中,2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名厅级干部和13名处级干部受到处分。我们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特别是违法违规、瞒报事故的,无论涉及到谁我们都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近年来,我们在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也收到一些成效,但我们深知,四川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现状并未根本改变,在经济超常规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我们不敢有丝毫懈怠。我们一定认真学习这次会议精神和兄弟省局的经验,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持续努力、扎实工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目标而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