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争创活动的保障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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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争创活动的保障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5/24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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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争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争创活动开展,明确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争创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争做争创活动的表率。

    2.加强宣传,搞好指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活动专刊等载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争创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广泛宣传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加强争创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联络员制度,逐级报送信息、提出建议,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举办经验交流和事迹报告会,组织开展评先表彰活动;把各直属单位争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活动开展及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区、市)党委政府通报。

    3.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争创活动寓于监管监察工作全过程,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大力突出实践特色,要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推动监管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监管监察工作的成效来检验争创活动的效果,实现工作和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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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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