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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煤矿安全工作主要成效回顾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10/01/08 稿件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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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230,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11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在我国应运而生,这是强化煤矿安全行政执法的有力措施,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监察执法 彰显威严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立足煤矿安全国家监察的定位,着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各项制度,层层落实监察执法目标责任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同时,全系统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形成了交叉执法、解剖式监察等有效的执法方式,实现了煤矿安全监察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赢得了地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的支持与信任。

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查处事故隐患240万余条,隐患整改率逐年提高、平均达到95%;实施行政处罚6万多次,经济处罚罚款由体制创建之初的每年2千万元至3千万元,提高到近两年的5亿元以上,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国煤炭产量连年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不断趋向好转。

整顿关闭  克难攻坚

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了关井压产战略、组织开展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工作。特别是2005年以来,针对我国小煤矿过多过滥、非法违法现象严重等问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部署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确立了“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新的对策措施;深入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抓重点抓关键,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促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纵深发展。着力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开展煤炭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逐步加强,推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也提前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工作任务。

1999年以来关闭一大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之后,2005年至2009年又累计关闭1.3万余处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5亿吨以上,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5.53下降到1.694、约下降70%。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瓦斯治理 成效显著

瓦斯灾害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重中之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2000年就要求加强对煤矿“一通三防”的安全监察,努力控制重大瓦斯煤尘事故。2002年,在认真总结借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煤矿瓦斯治理问题,确定采取7项措施大力开展瓦斯集中整治;按照2005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的目标要求,近年来,集中精力全面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各地和煤矿企业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攻坚战。组织专家组对全国重点煤矿企业和瓦斯灾害严重煤矿进行“会诊”;自2005年起,每年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先后在安徽淮南、山西晋城、重庆中梁山、辽宁沈阳和江西南昌召开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提出了“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 的瓦斯先抽后采工作基本准则和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督促各地落实《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国家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各项政策,制定并实施“十一五”后三年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规划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千人培训工程”,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示范县(区)“双百工程”建设,及时修订《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款,重新修订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

目前,全国煤矿所有生产矿井全部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国有煤矿中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2009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突破60亿立方米,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65.2%。瓦斯治理成效显著。

基础管理 强化保障

加强安全基层基础管理是煤矿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2003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总结全国煤矿“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经验的基础上,部署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近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组织研究并先后以国家七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启动“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在山东兖矿集团召开的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建设“两型三化矿井”的目标任务;在河南郑州召开的现场会上部署小煤矿实施“管理强矿”战略;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组织开展特聘煤矿安全群监员工作,有效发挥其在生产现场制止“三违”、消除隐患作用;组织推动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管理等。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不懈努力,全国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善。2009年全国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有4600多处;当年培训“三项岗位”人员78万多人次。同时,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正逐步由被动预防,向主动治理和防护转变。

煤矿安全  趋稳趋好

10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以认真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为神圣使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探索、奋力开拓,克难攻坚、勇于拼搏,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抓好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和安全基础管理“三件大事”的同时,大力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煤矿企业实施 “科技兴安”战略,使全国煤矿安全生产长时期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十年间,全国煤炭总产量由1999年的10.4亿吨增加到2009年的29.5亿吨、增长近2倍,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由“十五”高峰期2002年的6995人减少到2009年的2631人、下降62.4%,全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九五”期末最高时2000年的5.71下降到2009年的0.892、下降了84.4%,历史性地降到了1以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有力地促进了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保障了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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