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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3~2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从今年起,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小煤矿的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
▲2006年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6〕6号),建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此次学习的内容为国外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2006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一五”发展规划,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2006年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等有关要求,加大力度,切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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