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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6号),要求开展全国范围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督导。
▲2005年2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确定采取7项措施大力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并决定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
▲2005年6月7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明确了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2005年8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要求按照统一部署、依法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2005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要求立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凡属于证照不全拒不停产或无证生产的矿井,已被关闭又非法生产的矿井,明停暗开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005年8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两个阶段性目标要求。
▲2005年10月8~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将安全生产方针丰富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也被列入“十一五”规划内容。
▲2005年10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3号),要求建立和完善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坚持下井带班。
▲2005年12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七项措施和 “十二项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