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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16日 中共中央下发中委〔2000〕75号文件,同意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张宝明同志任党组书记;中央组织部下发组任字〔2000〕62号文件,同意王显政、赵铁锤、濮洪九同志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
同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国家煤炭工业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中编办字〔2000〕20号),决定在国家煤炭工业局规划发展司、行业管理司(地方乡镇煤矿整顿与安全监察办公室)、企事业改革司(企业下放办公室)分别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司、政策法规司和安全监察司的牌子,并增加相应职责。
2005年3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2号),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内设3个职能机构:综合司(技术装备司)、安全监察司和事故调查司,机关行政编制为48名。
同日 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与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国家煤矿尘肺病康复中心签定协议,计划当年为首批320例煤矿尘肺病患者提供免费肺灌洗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