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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加强夏季和高温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7/07 稿件来源: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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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江淮近期持续高温,烟花爆竹药物自燃自爆易发的情况,安徽省安监局近日下发通知,对夏季高温等恶劣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特别强调。

一是要求各地制定并细化夏季和高温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夏季和高温时段停产制度与推行企业分类监管办法结合起来,对内部安全管理薄弱和安全投入不足的企业应重点监控,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要求各生产企业在大雷暴雨时、雷击闪电时、药物温度自发升高或产生异味时、高感度药物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时,药物晾晒遭遇雷阵雨时等五种情况要立即停产,撤离人员,慎重处理。

三是加强对批发仓库的安全管理。要求各地批发企业做好储存仓库的防火、防雷、防潮、防盗和安全管理规程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保卫和监控、流向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储存安全。

四是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7月和8月是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第二阶段。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五是认真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格实行夏季和高温时段烟花爆竹全面停产制度,未经复产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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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任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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