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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要求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逐一落实水库(水电站)、堤防、防洪城镇、山洪防御区的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明确责任人职责,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督促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抓紧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努力提高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细化完善受威胁人员的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和保障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三是扎实抓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管理。水库(水电站)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防汛安全管理职责,水利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汛期水库调度运行计划,严禁违规调度。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工作。重庆市气象、水文、国土房管等部门加强对雨情、水情、旱情和灾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分析会商,及时发布水旱灾害预测预警信息,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和人民群众防灾避灾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要求重庆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将灾害性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层层传递到基层,发送到各防汛责任单位、重点工程管理单位和社会公众;及时收集报告汛情、险情、灾情信息;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科学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是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加强统一指挥调度,整合重庆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公安、民政、国土房管、城乡建设、水利、卫生、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力量,形成防汛抗旱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是加快完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要求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千方百计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经费,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解决工作所需的办公条件和设备,关心防汛抗旱工作人员的待遇,切实调动防汛抗旱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要求尽快完成各区县(自治县)水利部门内设水文机构并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将县级防汛指挥模式延伸到乡镇,尽快在乡镇一级设立指挥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有水库和山洪灾害多发区的村、社建立防汛组织。 七是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检查。要求立即对水库(水电站)、城镇防洪设施、重点堤防工程及学校、医院、厂矿等人口密集区域再次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注重日常安全巡查,避免突发险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防汛抗旱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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