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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隐患治理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6/09 稿件来源:四川省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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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眉山市继续加大力度,将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治理不断推向深入。在相继整治了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公司安全问题的基础上,又针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稳步、扎实、有序推进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充分调研,认真制定安全治理规范。 年初,市区县政府及安监部门在调研中发现,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存在点多面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差、经营点存放货物过多等诸多问题,而目前国家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一直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为此,市安监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及时组织区县安监局和全市7家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公司赴成都等地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又多次召集区县安监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业主、技术骨干等相关人员座谈讨论,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眉山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从此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管理有一个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安全治理氛围。市安监局在《办法》发布后就迅速组织各区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和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办法》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市安监局专门下发文件对贯彻落实《办法》的步骤、方法、要求等一一作了细化。各区县也立即行动,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集区县相关部门作了专题研究部署,就贯彻落实《办法》,抓好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治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组织经营户召开了安全治理动员会,学习《办法》,部署所在地的治理工作。同时,利用电视、广播及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办法》,从而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充分了解制定《办法》的目的和原则以及经营烟花爆竹的条件和要求,为全市顺利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抓好示范,稳步推进安全治理进度。《办法》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硬件设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所有成品必须入店进柜,店内的烟花爆竹产品要用玻璃门与外界隔离。为了使各经营户对经营点的改造有更直观的印象,在市安监局的指导和督促下,7个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公司率先行动,按照《办法》的要求,在5月初就对其直属经营点进行了全面改造,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又为其他经营点提供了建设样板。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又确定了本辖区的重点经营户,率先改造,截至目前,已建好的示范样板和重点经营户达100余户。各经营户也在各区县安监局和乡镇的组织下,相继到示范点进行观摩,东坡区安监局还在示范点召开了现场会,极大地推动了安全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是化解风险,圆满完成安全治理工作。 由于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一直没有规范的国家标准,导致监管存在一定的局限,在经营户中形成了监管宽松的错觉,我市的《办法》出台后,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硬件设施、周边距离、经营场所货物堆放量等作了具体、严厉的规定,提高了准入门槛,使经营户们特别是经营条件与《办法》要求有较大差距的经营户感受到了较大的压力,甚至是不满。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涉及面广、经营户素质偏低,如果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扎实,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造成经营户的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为了做到防范于未然,化解不稳定风险,稳妥推进工作的落实,市安监局制定了《化解风险,确保治理期间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并明确要求各区县一方面要充分做好前期的宣传动员,加大对经营户的培训教育,另一方面要落实专人,灵通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经营户的动态,发现苗头,立即妥善处理,决不能发生任何集体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全市安全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到目前为止,全市未发生一起因集中治理而集体上访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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