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个人邮件
首页 > 热点专题 >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 各地行动 > 正文
四川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行动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5/11 稿件来源: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安全监管部门及安监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在落实。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措施,确保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落实到位。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本次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内容丰富、涉及面较宽,各地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可单项开展亦可同步进行。对执法任务较重的市(州)将视情况开展交叉检查工作。省安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到落到实处。

要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学习,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对专项行动查处的案件,都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做到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同时要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三通报情况,及时沟通。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提出处理意见。

各市(州)安监局要在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安监局书面报告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全部完成后,要报送工作总结。

四川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行动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快讯值班员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事故举报电话: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 ICP备05071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