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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采取具体措施。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通知》作出的安排部署,结合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按照省安全监管局《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吉安监管办字〔2010〕21号)及《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监管煤一字[2010]20号)、《关于全省2010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和职业健康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监管行管字[2010]18号)的要求,进一步理清全年安全监管工作思路。要把“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更好地融会贯通,找到结合点,选准着力点,明确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任务。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按照《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各方面工作,实现“一个提升,两个确保,三个降下来”的工作目标。
《通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各项部署,涉及到多个行业领域、多个方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工作,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取得领导和有力支持。要对相关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对《通知》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通知》确定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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