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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监察分局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2010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思路,提出以“八加强”扎实推进2010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一是加强与地方监管、国土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积极开展对辖区矿井的监察。 二是加强“拉网式”集中监察,继续坚持科室日常监察和分局集中监察相结合,有效开展安全监察。 三是加强重点监察,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推动煤矿安全诚信建设。 四是加强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 五是加强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管监察协调工作机制。 六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以高质量的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查处。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宣贯活动、做好宣传报道,营造煤矿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推进安全发展更加深入人心。 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分局工作作风、机关效能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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