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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按照市政府烟花办的工作要求和市安全监管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安全监管局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仓库进行全面检查 2010年1月12日至21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的基本安全条件及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和维护情况、储存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码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等方面,对全市涉及11个区县的13家烟花爆竹批发仓库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通过检查,13家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均按照国家标准和市安全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对库存烟花爆竹进行了重新整理、码放,做到不混存和不超量储存;增加了值班看守人员,加强了人员培训。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检修,对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换,使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彻底消除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安全隐患。 二、持续对五环路外长期零售网点进行安全检查 自2009年12月开始,市区县两级安监部门持续对五环路外长期零售烟花爆竹网点开展了安全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9人次、车辆67车次,对72家长期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52项,督促零售网点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周密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工作 (一)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统筹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北京市2010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工作实施方案》,市安全监管局又连续下发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告》和《关于对烟花爆竹销售和储存单位开展联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检查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检查阶段,即市区县两级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单位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二是重点检查阶段,即市区县安监部门由主管领导带队对人员聚集区域、繁华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回头看”检查阶段,即针对前两个阶段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复查,巩固检查成果。 (二)召开工作会议,认真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1月20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了2010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市民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是要针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分布广、总量多的特点,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做到组织在前、计划在前、部署在前,有序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及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反映问题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各区县要结合区域情况和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宣传工作,并按照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形成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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