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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为期10天的内蒙古自治区全区非煤矿山地下开采企业专项检查圆满结束。
自治区安监局对此次检查非常重视,专门聘请了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检查组,对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较多的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和阿拉善盟等六个盟市进行了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了12家生产企业。检查组深入各企业井下生产一线,对井下提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设施、井下水仓、水泵及排水管路、各个生产采场及地面工业广场和软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较全面的反映了各个企业的实际生产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此次专项安全检查共查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52条,其中较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不完善、通风系统不合理、排水系统未达到《规程》规定的“三泵两管”及地面火药库的安全距离不够等四个方面。检查组分别责成相关旗县安监局向隐患企业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间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安监局决定继续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别是强化属地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逐步改善井下安全生产条件,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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