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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扎实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2010年开始,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一、明确制度、规范统计 每月五日前,将上一月的情况报至省局。调度统计的内容:一是认真填写《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情况统计月报表》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信息统计汇总月报表》;二是在填写报表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文字材料,重点反映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基础管理 结合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和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做到 “一企一档”,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职业危害企业现状,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基础。 三、突出抓好职业健康预警工作 高度重视各类企业职业危害事故信息的收集,及时向社会和相关企业发布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预警信息,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要督促企业及时处置职工体检异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超标以及因职业危害导致的职工情绪异常等情况,防止因职业危害事故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要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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