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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监局:严打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2/01 稿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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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监局:严打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月2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春花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张云刚置政府和有关部门停产指令于不顾,擅自组织人员在厂外的非许可场地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28日下发紧急通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生产经营案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安监、工商、质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对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等烟花爆竹生产相对集中的地区更要进行拉网式检查,一但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必须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同时,要严把烟花爆竹安全准入关,对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一查到底,对因应关未关、应退未退、死灰复燃而发生死亡事故及瞒报、漏报、缓报事故的,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许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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