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冶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 | |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 2010/02/01 | 稿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 | | |
内蒙古对冶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促进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内蒙古安监局对全区冶金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 此次安全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盟市督查和自治区抽查的方式。自查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至2月5日,督查和抽查时间为2010年2月5日至2月10日。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及上述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企业要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盟市安监局。各盟市安监局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主要生产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盟市安监局要将督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安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并听取有关企业和盟市的工作汇报。 此次对冶金企业开展的安全专项检查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工作,是确保春节期间冶金企业安全稳定生产的主要举措。内蒙古安监局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抽调精干人员,对照《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和《轧钢安全规程》,逐个工作岗位、逐个工作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尽全力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际效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原则,逐一落实资金、人员、责任、时间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盟市安监局要本着为企业、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次专项安全检查作为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专家和安全监管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厂房、车间等生产一线进行检查,详细检查、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落实整改,并跟踪督查结果,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完善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对逾期未落实整改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许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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