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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要求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9/04/30 稿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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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国家电监会4月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三项行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的工作目标: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研究和解决电力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电力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电力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开展“三项行动”,旨在强化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构建电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杜绝电网大面积停电、杜绝电厂垮坝事故的发生,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电监会要求,电力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电力安全生产实际,全面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在执法行动方面,要重点查处瞒报谎报迟报电力安全事故、违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无电力行业资质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设施承装、未按规定进行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等非法违规违法行为;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事故”活动,全面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反违章行动。

        在治理行动方面,要继续深化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电力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治理;要加强电力建设安全隐患治理;要加强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治理;要加强重要用户供电安全隐患治理;要强化电力应急管理。

        在宣传教育行动方面,将举办中国国际电力安全发展暨电力应急管理论坛;举办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电监会要求,电力行业各单位要将“三项行动”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据悉,“三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之前);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阶段(6月至9月);三是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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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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