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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请各地将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包括机构人员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的情况等,注意用事实和数据说明情况。)和2010年工作思路的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于2010年1月15日之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督管理四司。
联
系
人:吴昊
电
话:010-64463853、64463753(仅传真)
电子邮箱:jg4s@chinasafety.gov.cn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