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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9/04/04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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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召开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09〕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定于4月23日至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扎实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交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52号)要求,进一步研究探讨建立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现场观摩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邀请专家讲授现代安全生产技术。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和业务处处长、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有关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有关科研院所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和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派员出席会议。
    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报到时间
    2009年4月22日,会期2天。
    四、会议地点
    武汉武钢宾馆(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3号,总服务台电话:027-68864772)。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参会代表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联系人及电话:边卫华13910129429
    王小拾010-6446325013501115172
    卓卫娜010-6446306713601015546
    传真电话:010-64464005
    (二)需要接站(机)和预定返程票的会议代表,请提前联系。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联系电话:027-86898935、86898402(传真)
    联系人:蒋惊波13072790851
    童俊13871114804
    武钢宾馆联系人及电话:屈飞027-68864489,13487083088
    (三)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不安排随员食宿。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1人,业务处处长1-2人;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
    二、有关企业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商企业集团公司、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星集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工艺(集团)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首钢集团总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各1人。
    三、有关行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单位各1人。
    四、设计研究机构
    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长沙有色设计研究院、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天津水泥设计研究院、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鞍山冶金设计院)、中材研究开发中心等单位各1人。
    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统计司、职业健康司、人事司(专员办)、应急指挥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信息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等单位各1人。
    六、特邀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自定)。

 

召开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0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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