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提出、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体部署,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实施了"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的战略;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建立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11个部委局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煤炭资源整合的目标、范围、原则和程序;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12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工作机制等。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先后组织开展多次专项监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关闭矿井计划并按要求关闭到位,为做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第二阶段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了整顿关闭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年计划关闭小煤矿9887处,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已累计关闭小煤矿9921处,超过规划目标34处;其中第三阶段计划关闭矿井2209处,而各地公告关闭名单2663处,至10月底全国已关闭到位1159处矿井。
▲20个开展资源整合的产煤省(区、市)相关工作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已全部下发,并有14个已完成了市、县资源整合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
▲通过整顿关闭,累计淘汰安全无保障、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2.5亿吨以上;小煤矿生产规模得到提高,小煤矿平均单井产量由开展整顿关闭攻坚战前的3.2万吨提高到2006年的6.5万吨,翻了一番。
▲通过大力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2006年全国煤矿事故少死亡的1192人中,小煤矿就占79.9%、少死亡953人;2007年1~10月份小煤矿事故起数减少337起、少死亡357人,同比分别下降19.3%和13.2%。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实现事故总量的大幅度下降功不可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