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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崇高的责任——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常德监察分局张永成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11/16 15:18
稿件来源:
煤矿安监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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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常德监察分局副处级监察专员,兼任分局事故审理室主任。我是一名从湘西大山里走出来的苗族汉子。苗家人特有的倔强,赐予了我任劳任怨的执著;苗家人特有的淳朴,铸就了我清心乐道的坦荡;湘西汉子特有的豪爽,孕育了我乐于奉献的美德。而这些,都成为我履行好煤矿安全监察员崇高责任的宝贵财富和精神动力。

  2001年10月,我从张家界市煤炭局考录到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常德监察分局。能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员,我非常高兴和自豪。但这股高兴劲并没有持续多久。当我了解到我的工作职责,知道我和我的10多位同事,承担着湘西北四个市州、方圆7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多家煤矿的安全监察任务。世纪之交,我国煤炭工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煤炭总产量连年递增,成为全世界最大的产煤国,满足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然而,由于煤矿管理混乱,投入不足,欠帐过多,安全状况差,各类事故几乎天天都有,连续发生的几起特大事故更是震惊中外,就在常德分局管辖的区域内,煤矿年度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最高曾达120余人。为了矿工的生命安全,为了改善煤矿的安全状况,加强安全监管,在政府机构调整、压缩的大背景下,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的重视,对煤矿职工的关怀!进入这边支队伍,我感受到一种崇高的责任,我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有千钧沉重。我告诫自己,安全是煤矿的天字号大事,我一定要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好崇高的责任,绝不辜负党的重托,不辜负矿工兄弟们生命的重托,做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监察员,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做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监察员,履行好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崇高责任,就必须深入一线,扎根基层,严格执法。2005年6月中旬,我与辰溪县安监局的同志联合对古树溶煤矿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该矿垂直深度500多米,斜坡长度1200米,下井全靠步行,是大家公认的"体能井"。我已经拉了三天的肚子,身体比较虚弱。同事们劝我别下井,就在地面检查,我谢绝了同志们的好意。上午9点,我和大家一起一步一滑地开始下井,还没走到井底,我就感觉到全身乏力,我硬是咬着牙坚持把矿井的几个主要系统看了一遍。下午3点多,当检查完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准备出井时,我已累得筋疲力尽,一步都不想走了,但又多么希望尽快出井啊!我强忍住疲劳和饥饿,一步、一步地往上爬,脚磨破了,厚厚的工作服被汗水湿透了。当我爬到井口时,双腿一软,瘫倒在地上。同志们马上把我扶起来,送到附近医院。望着一身汗水、一身煤粉的我,护士一时不知所措,医生一边给我检查一边自言自语的说:你这么干不要命了,你是人不是机器,是机器也背不起啦!在吊了4瓶药水后,才慢慢恢复了一点体力。当晚,矿主心急火燎地要我做出现场核查结论,我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坚决不肯敷衍了事,耐心告诫这位矿主:等明天进一步了解情况后下结论。第二天,我仔细查看了该矿的通风系统图等技术资料,认定该矿存在大串联通风、风流短路等严重安全隐患,最终下达了核查不合格的意见。

  2005年7月的一天,我到辰溪县黑岩边煤矿监察。和往常一样,下井前我仔细查看了该矿的相关图纸和证照。当我准备下井检查时,矿长告诉我:"已经停产几天了,井下没有维修,不安全"。我心里想:"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换上工作服就直奔井下。我边走,边看,边琢磨,感觉到矿井实际开采深度与采矿许可证和图纸上标示的不一致。我带着疑问,在井下来回走了好几次,边走边估算,矿井实际最低开采深度应在+100米标高以下。我的天!+100米以下是另一家煤矿--岩湾煤矿呀!一旦两矿贯通,两矿的通风系统将会遭受严重破坏,而且随时都有可能导致重特大突水和瓦斯事故的发生!我毫不犹豫地责令他们立即停止生产。就这样,该矿采掘工程平面图弄虚作假、严重超深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被我发现了。在下达处罚文书时,这位矿长说:"已经1年多了,没想到今天被你发现了,算我倒霉!我认罚!"

  7年来,我常年奔波在煤矿安全监察第一线,平均每月下矿监察在15天以上,累计监察矿井800多矿次,查处安全隐患7700多条,有效地促进了辖区内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监察,频繁地深入煤矿进行现场监察,的确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有时可能还有生命危险。正如有些煤矿工人说的"阳间的饭好吃,阴间的事难干"。每当我想到我们的辛苦、危险,能换来矿工兄弟们生命的安全,所有的辛苦、危险都觉得无足轻重,再苦、再累、再危险,也是值得的!

  做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监察员,履行好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崇高责任,就要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我出生在湘西自治州,又曾经在张家界市工作过多年,我所监察的范围,正是生我养我的故乡。在监察执法过程中,说情、打招呼的比比皆是,他们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朋友、熟人和同学。人,都有七情六欲;人,都是讲感情的。但如果我在安全问题上只讲人情,不讲原则,那是无法履行好自己这份光荣而崇高的责任的。从进入常德分局的第一天起,我就立下誓言:秉公执法,决不徇私枉法,也决不为蝇头小利而丧失原则!

  2004年10月,我奉命牵头组织调查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10·25"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该矿的矿长、副矿长等大部分安全管理人员都是我的同学,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同志又是我以前的同事或领导,我主动请求回避。但分局领导考虑到工作需要,坚持指定我为调查处理这起事故的主办监察员。面对老同学、老领导的友情与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我毅然选择了后者,做好了得罪这些同学和领导的思想准备。在调查过程中,有人放出话来:你们如果伤了我的心,我是要跟你们玩命的!在调查组成员的配合下,我们顶住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压力和威胁,依法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煤炭局长等老同学、老领导给予了严肃的处理。

  2005年8月,我在组织调查溆浦县天舒煤矿"7·27"重大事故时,矿方为减轻责任,免于刑事追究,先是给我送了两条高档香烟,被我退回。矿老板又提出给调查组每人买一双高档皮鞋,同样被我断然拒绝。矿老板看送吃的、送穿的都行不通,就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请我唱歌跳舞。当这位负责人强行把我拉到歌厅时,我趁他不注意,又跑了出来。在我们依法查处这起事故离开溆浦时,这个部门负责人拉着我的手动情地说:"我看到了你们真正的人格魅力!"

  7年来,我立案查处严重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案件350多起,给地方政府下达监察意见57次;组织调查处理事故145起,处理48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人。通过这些年来的安全监察工作实践,我认识到"如果你对违章讲人情,那么事故对你就一定不会留情"这条真理。

  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经常要与煤矿老板打交道,难免会遇到灯红酒绿的诱惑、金钱财物的腐蚀。但不管怎么样,我坚持一条:权力是人民给的,我只有责任为人民服务,没有权利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我不能为了花花世界和一点蝇头小利,把一辈子的饭一餐吃了。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7年来我拒收和上缴的礼金、礼品折合价值10多万元。我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正因为我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煤矿老板们给我送了一个外号--"黑张公"。

  做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监察员,履行好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崇高责任,就必须思考,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我曾长时间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有效地减少辖区内的煤矿事故?通过分析、研究,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根源,在于煤矿业主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而存在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安全教育没到位,流于形式化、说教化,在大部分煤矿里出现了"安全教育老一套,你作报告我睡觉"的现象,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改革安全教育方式。

  从2003年5月开始,我利用业余时间为煤矿提供义务安全教育。没有教材,我自己编!我为此调看了上百份事故案卷,请教了几位专家,在工作之余加班加点,用了整整3个月时间,编写成一本47万字的《湘西北地区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并打印成册,作为安全教育教材分发到辖区内的每一个煤矿。

  针对煤矿大部分职工文化素质低、不喜欢空洞说教、讲求直观实际的特点,我将事故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成幻灯片,利用节假日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或利用下矿监察的间隙,在规模较大的煤矿,或煤矿比较集中的乡镇,进行宣讲。矿工们听了我的讲座,深有感触地说:"听身边的事故案例,听周围人的故事,印象深刻,最受教育;听一次讲座,比开十次安全会还管用!以后我们再也不要拿'带血的钱'了"。

  我讲课讲出名来了,请我去讲课的煤矿非常多,我给自己制订了一条铁律:凡是请我到矿里讲授安全课的,尽可能做到有求必应,绝不收取任何报酬。2004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我出差刚回家,石门县煤炭局领导打来电话,请我给参加该县煤炭工作会议的矿长们讲课。我二话没说,第二天清早6点就扛着电脑和投影机出发了,坐了3个多小时班车,准时赶到会场。我从石门县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案例入手,分析了石门县煤矿普遍存在的一些隐患,这些隐患的危害性,应该如何整改……因为我讲的课结合了当地煤矿的实际,深入浅出,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

  现在,我每次下矿监察,电脑、投影机都随时带在身边。只要有时间,就给大家讲上一课。几年来,我先后在辖区内的4个市州、11个产煤县区,开展法律法规和事故案例讲座135场次,讲座时间累计达500多小时,听众近万人次,有效的提高了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促进了辖区内煤矿安全状况的好转。2006年,辖区内煤矿事故总量比2001年下降了近50%。

  我既然选择了煤矿安全监察,就意味着清贫,意味着奉献。但做为一个人,特别是一个中年男人,为人之子、为人之夫、为人之父,我觉得,亏欠父母、妻子、女儿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记得我刚到常德分局时,家还住在200多公里外的张家界市,爱人在城郊上班,不满9岁的女儿在市内上学,需要照应。但分局人少,监察矿点多,大部分煤矿距分局平均在350公里以上,最远的达640多公里,监察任务十分繁重。为了使工作尽快走上正轨,我有时2、3个月都回不了一次家。年幼的女儿几乎天天给我打电话,多次在电话里哭着、重复着同一句话:"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呀?爸爸,你回来!爸--爸,你回--来!"每次听到女儿伤心、哀求的声音,我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但转念一想,我和妻儿暂时不得团圆,正是为了更多的矿工们能和妻儿长久的团圆,这就是煤矿安全监察员崇高的责任所在啊!我很清楚地记得,2005年11月30日,我刚从常德广福桥煤矿"11·28"事故抢救现场赶回分局,就接到了80多岁的母亲病危的电话。恰好这时省局要我尽快完成一份事故调查处理材料,实在抽不开身回去照看母亲。我便给弟弟打电话,安排好母亲住院治疗的事情,自己留下来加班加点工作。时间一天天过去,家人催我回去的电话一个一个打来,而我每天只能通过电话了解母亲的病情。当我知道母亲已经五、六天没吃饭时,我要求和母亲讲讲话,听听她老人家的声音。当我在电话里听到她老人家细若游丝的声音时,忍不住失声痛苦起来:"妈,您吃点东西,您不吃东西怎么行?妈,您多少吃一点好不好?我过两天就回来!"。深明大义的母亲,不仅没责怪自己的儿子,反而安慰我:"儿呀,莫哭,我不会死的,你安心搞你的工作!"面对善良与宽容的母亲,我只能在心里无数次地忏悔:"对不起,妈妈!对不起,妈妈!"

  据分局考勤统计,7年来,我义务加班390多天,在我的带动下,全分局人平累计加班300多天,我的付出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2002年至2004年,我连续三年被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评为优秀煤矿安全监察员,2003年被人事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湖南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十佳模范共产党员"。我一直认为,荣誉决不只属于我个人,它应该属于我所在的集体。同样,荣誉也绝不是标示着你的顶峰,而只是给你一个新的起点,我的工作远没有尽善尽美,我的责任仍然崇高而重大,为湘西北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为矿工兄弟们生命的重托,舍小家,为大家,我永远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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