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根同志是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西南分局安全监察员,现任监察二室副主任。自二○○○年考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来,一直在基层从事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多次被评为"省级优秀监察员"、"优秀共产党员"、"煤矿安全卫士"等,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六年中先后四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年年被评为分局(办事处)"先进个人"。
王正根同志大学毕业后在国有重点煤矿工作九年,积累了一定的煤矿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生产技术;2000年进入安全监察机构成为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由于吉安市煤矿占监察二室辖区的一半,并每月至少监察一次,有时一去就是大半个月,但王正根同志能克服爱人在企业生产流水线上"三班倒"、孩子年幼无人照顾、吉安老家年近80岁高龄母亲体弱多病等困难,始终以极大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致力于煤矿安全工作。2006年春夏之交,双目失明的老母亲卧床不起,急需照顾,王正根同志在这期间四次带领监察二室监察人员在吉安市煤矿开展监察执法,为完成分局布置的监察任务,为了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激励着他背着不孝骂名,克服家人的不理解,按时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地安监部门的同志吉安县安监局肖局长、吉水县安监局罗局长说,大禹治水不过三过家门而不入,而他为治安是四过家门而不入。
2006年他因公在外一百多天,翻山越岭,夜以继日,行程一万四千多公里,深入煤矿井下开展监察,从未因家庭困难请过一天假、影响过一次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井下,煤矿安全生产的难点在一线。作为一名基层的煤矿安全监察员,王正根能从原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职能转变,找准定位,转变作风,切实搞好"三项监察",忠实履行职责。2006年,下矿监察136矿次,排查事故隐患978条,督促隐患整改到位931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6条。
王正根同志始终把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作为重点来抓,监察二室辖区95处煤矿有26处高瓦斯矿井、27处水患威胁矿井,2006年组织开展了两次煤矿防治水和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并实行表格式全面监察,认真查找隐患,严格执法。今年6月在对湘东区五四煤矿监察时,发现该矿水文地质不清、相邻矿井老窑水对三水平开采威胁很大,三水平三分层煤巷掘进面瓦斯浓度达6%,当即命令撤出三水平所有作业人员,依法作出了责令矿井三水平停止作业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不仅避免事故,而且通过行政处罚教育矿主高思想认识,加强场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整改,消除事故隐患,2006年他所辖区内消灭了水害事故。
王正根在日常安全监察时,首先查问矿井生产系统和采掘作业安排,无论井有多深、路有多远,只要有人作业的地点,他都要一一检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和制止各种违法的行为。今年夏天与市煤监局联合执法时,对湘东区一乡镇煤矿监察,该井三个水平,井深近400米,系统较复杂,采掘作业点多,到二水平采煤工作面检查后,时间已12点多了,联合检查组有的人员感觉比较累,建议可否不去三水平检查,因三水平只有一个为准备首采区的煤巷掘进面和一个修理面。王正根明确地说:"不行,工人在下面作业,安全检查既要对矿工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正是由于他的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掘进面存在插礅重大事故隐患,当即命令撤出现场5名作业人员,避免了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下午14时升井后,虽对该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但该矿矿主心服口服,并感激地说:"你们是煤矿安全的排头兵,真是我们煤矿的安全卫士!"。
几年来,王正根同志搞好煤矿安全监察勇于开拓创新。一是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力推广使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软件系统。2006年4月成功"出炉"了江西煤监系统的第一份电子文书,成为江西煤监系统电脑制作文书的"第一人",现全局已推广普及。二是全力协助、积极探索寻求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合力的新途径、新举措。2006年成功地对辖区6个主要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与一个市煤监局三个县煤监局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检查指导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等。三是扎扎实实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2006年克服辖区管辖面积大、煤矿数量多(95处)、战线长(最远单程400公里)、监察任务重等困难,2006年,监察矿井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16份,对56处煤矿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罚款65.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1处、工作头面67个,牵头、参加事故调查12起,制作调查取证笔录55分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经常加班加点,超常规地开展工作。由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白天下矿监察、晚上整理监察档案资料是常事,白天工作、晚上突击抽查也时常开展,还经常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工作总结分析、编制书面材料,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开展监察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2006年仅牺牲双休日、节假日就多达50多个。
王正根同志在工作中,能带头执行国家总局制定的"九条纪律"和省局下发的30条具体要求,从不"吃、拿、卡、要"。六年来,拒收红包、礼品40多次,严以律己,从严要求自己,坚持身教胜于言教,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积极引导和感化身边的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教育矿主把思想和精力放在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上。2006年9月在对吉安市一乡镇煤矿事故调查中,矿主为避重就轻和减轻处罚,两次专程到萍乡来送红包和请吃,一次得知我们在吉安监察时又换一种方式送购物卡,王正根均一一拒绝,并语重心长地告诉矿主把资金用在改善矿井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上,搞好安全生产,不出事故,就是送给我们最大最好的"礼物";事故结案时对该矿依法公正地进行了处理,令煤矿业主口服心服。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特长,2006年两次为6处煤矿联系外出参观学习机械运输人员、防治矿井内因火灾等安全装备,帮助27处煤矿解决矿井优化通风系统、合理采掘方案和防探水等技术难题,完善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矿井防灾抗灾综合能力,煤矿企业深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