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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富在全国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3/31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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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落实  注重实效
全面提升规划科技各项工作水平
     ——在全国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杨    富
    (2008年3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规划科技工作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两天紧张的工作,今天就要结束了。根据会议的安排,受显政同志的委托,我就会议情况作总结发言,对如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好、做好2008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规划科技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会议是经过总局党组批准召开的,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第十一届人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落实3月20日总局机关干部会议精神的一次动员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的情况、经验和体会,探讨研究并认真部署了2008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规划科技工作。

  显政同志在会上的讲话十分重要,在全面总结并充分肯定前一个时期规划科技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安全生产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刻分析了规划科技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乃至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规划科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6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握做好规划科技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把握做好规划科技工作的必要性;结合“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把握做好规划科技工作的紧迫性;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把握做好规划科技工作的针对性。与会代表通过认真学习显政同志的讲话,对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一致认为:这个报告内容全面深刻,工作思路清晰,任务要求明确,对今后规划科技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院长刘铁民研究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宁宇研究员应邀作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专题报告,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颇具时代特征。我们感谢他们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建言献策。大会期间,北京、上海、重庆、青海、黑龙江、湖南、河北、辽宁、吉林等省局和中国水利电力设计研究院、安标国家矿用产品中心、煤科总院重庆分院、四川和上海的检验检测机构代表,围绕规划科技工作进行了典型发言和书面经验交流,介绍了很好的工作经验。这些经验和做法经过实践证明,是全面践行“规划是谋求安全发展的先导、科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支撑”的成功典范,既体现了规划科技工作的职能、宗旨,又有力促进和保证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全面推进,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去学习、去借鉴。

  分组讨论中,大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显政同志的报告,推动规划科技工作深入发展,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非常热烈。很多发言见解独到、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表现出从事规划科技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安全生产领域规划科技工作的执着和热爱。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一次重实际、求实效、抓落实的会议。

  收获之一,对坚持“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新形势新任务有了更深的认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安全生产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安全生产仍然是代表们和委员们热议的重点话题,说明了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国务院确定2008年为“隐患治理年”,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大家共同认识到:我们作为规划科技战线的一员,一定坚持牢记宗旨,树立并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要在“隐患治理年”,准确把握和应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推进规划科技工作进程,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收获之二,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这次会议,研究确定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规划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必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以启动和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带动“十一五”规划的全面落实,继续加强和规范对中介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这既是实现“隐患治理年”总体目标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也是强化源头治本,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的有力手段和基础。

  收获之三,对如何做好规划科技工作进行了充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与会代表围绕进一步落实和抓好2008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特别是针对如何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保障体系,如何在工作中把创新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以及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收获之四,与会代表共同感到进一步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大家学习显政同志的工作报告后,最大的感受是受到了鼓舞,振奋了精神。近几年来,安全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规划是谋求安全发展的先导、科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支撑”的信念倍增,规划科技工作的地位、影响和发挥的作用明显提高。显政同志代表总局党组对我们过去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努力工作在规划科技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谢意。同志们都感到,劲头更足了,信心更强了,今后工作的方向更明了。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并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开创安全规划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二、再接再厉,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08年规划科技各项工作

  讨论中,代表们对2008年规划科技工作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收集整理,集体研究,我先就会议代表提出的几个共性方面的问题说明如下:

  ——关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中期总结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问题。

  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经我们与国家发改委联系和沟通,目前,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已制定了规划中期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现正在报批过程当中。下一步,我们将遵循国家“十一五”规划要进行评估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组织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中期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

  ——关于信息体系项目建设先期垫付资金有困难的问题。

  目前,垂直管理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机房布线、装修等单项工程的资金投入,是采用工程结束后到总局“报销”的方式解决。对于省局需要先期垫付建设资金有一定困难的问题,我们将于会后与总局办公厅(财务司)做进一步沟通协调,提出妥善解决的办法,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于制定检验检测强检目录和收费标准的问题。

  对于制定检验检测强检目录,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开展了相关前期工作,准备制订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指导性目录;同时,拟推动总局相关业务司局提出加强重要设备安全监督监察的意见,并建议总局有关司局在制修订在用设备检测检验标准时,进一步明确检测周期。

  对于制定统一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我们曾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过认真、系统的研究,同时也与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进行过接洽。鉴于全国各地区、特别是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物价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目前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时机尚不成熟。为此建议:各省与当地物价部门积极联系与沟通,先期制定地方收费标准。

  ——关于充分发挥省局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准入方面监管作用的问题。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发放单位要独立开展认证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更好地发挥省局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准入方面监管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研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安全标志的发放认证活动事先与省局沟通、现场评审邀请省局参与监督、进一步完善网上公示和查询服务功能等方式,进一步发挥省局属地化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准入的监督管理。

  ——关于争取政府加大对规划重点项目和科研项目资金投入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国家和各省安全生产规划涉及到的重点项目,须遵循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事权划分的原则,解决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各省局要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要有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等、不靠,知难而上,推动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在昨天的经验交流会上,部分省局已介绍了开展这方面工作的成功经验,大家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推动本地区规划重点工程的实施。

  目前,科研项目经费是由科技部统一管理,各部门均需通过项目申报争取资金。为此,各省要组织做好优秀科研项目的凝练和遴选工作,提出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与国家总局一起争取科技部项目资金的支持。同时也要积极向地方科委、发改委争取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

  下面,我重点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做好2008年规划科技各项工作,谈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坚持安全科技引领发展,不断强化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

  总局2008年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落实“科技兴安”,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和“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

  一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积极争取安全生产科技立项。“十一五”期间,国家提出了“创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思想,特别是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列为“公共安全”重点领域的优先主题。在2006年初全国科技大会后,国家和地方都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科技经费大幅增加。经过努力,目前科技部已经批准了我们组织的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等领域的9个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总的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近2.3亿元。另外还有“三高气田钻井安全技术”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技术”等2个项目目前也已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项目论证和课题评审。显政同志的报告中也做出了明确部署,一方面对于已经批准的项目,一定要启动好、组织好、实施好;另一方面就是各省局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并争取新项目的立项。北京、上海、辽宁、浙江、山东、广东、湖北、新疆等一些省市区“十一五”以来都争取到了当地财政对安全生产科技经费的支持。2008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的力度,结合自身重点工作和地方特色,认真分析、总结重大科技需求,凝练科技项目,充分利用当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科技的有利时机,调动一切力量,向地方科委、发改委积极争取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同时,加强对年度安全生产科技指导性计划的管理。项目立项要坚持符合国家科技研究开发政策要求;要坚持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要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等重点领域进行;要以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为重点方向;承担单位要具备筹集研究所需配套经费的能力;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今年总局收到的年度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共696份,经过专家形式审查和技术评审,最终有321个项目批准立项。希望各地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与我们一起,积极认真组织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加强对正在实施项目的管理,努力提高科研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加大优秀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通过总结“十五”时期所进行的技术示范工程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充分证明了依靠科技进步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治本之策。因此各省要将安全生产优秀科技成果推广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煤矿瓦斯高效抽放、网络化监测监控系统、非煤露天矿中深孔爆破开采、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烟花爆竹药剂与生产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体系等九个安全生产科技重点技术成果推广方向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产学研结合、推广示范等多种方式在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一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切实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别是要会同与配合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优秀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解决好推广过程中技术的完善问题和操作的规范问题。同时,结合九个技术推广方向,围绕企业安全诊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工作,开展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将科技成果引入企业生产中,提高企业运用科技的自主能力,从而增强企业安全科技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求真务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工作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出台和实施是建国以来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落实规划的关键一年。按照显政同志工作报告中的部署:

  一是要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年度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有利于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希望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今年要继续按照国家下达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亿元GDP死亡率和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地、盟、州)、县(区、市、旗)和重点企业,通过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保证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与年度计划指标顺利完成。同时,围绕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的新要求,探索与研究制定2010年实现安全生产明显好转、2020年实现根本好转的主要标志和具体指标,不断探索和完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考核体系。

  二是做好规划落实的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2008年已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三年,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对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强化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主要矛盾,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加大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的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以规划重点工程的启动实施,带动与促进“十一五”规划的全面落实。下一步总局和各省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总体部署,组织做好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中期分析和总结评估。各省局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规划修订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将规划修订意见报请所在地方政府规划审批机构批准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同时,可着手启动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准备。

  (三)重点突破,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与前期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以往两年,按照《规划》和总局的审定项目建设方案,“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是围绕“金安”工程项目建设计划,重点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上个月,总局召开了“金安”工程项目建设专题视频会议,会后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了作为“操作规程”、“操作手册”的会议材料,各单位一定要按照项目建设的总体安排和总局的统一布置,积极、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做到“三不影响,三个配合”:一不影响建设工程的进度,二不影响视频会议系统的应用,三不影响二期工程的立项和启动;一要配合承担系统总集成任务和承担电路租用服务的单位做好节点现状调研、方案设计、电路接入、安装布置、节点验收等集成工作,二要配合承担应用系统开发任务的单位做好需求确认、上线、试运行、推广应用等软件开发等工作,三要配合承担项目监理任务的单位做好有关工程监理的配合工作。特别是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必须要按照总局的总体采购协议抓紧做好设备采购工作,用好项目配套建设资金,确保本省 “金安”工程项目一期建设按照投资规模、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并保证已建视频会议系统顺利接入新建网络。目前,绝大部分省级局能够重视“金安”工程建设,做到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配合得力,也有少数省还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大家克服困难,齐心协力,为把“金安”工程建设成一流的标准化的信息系统工程而努力。个别尚未落实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资金的省,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本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二是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项目建设。按照2008年1月17日召开的启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项目建设座谈会的要求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目前大部分省局已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省级中心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了建设合同书,进一步落实了项目建设责任。但在全国47个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还有19个未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成立了未按要求报总局备案),有23个尚未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制定了未按要求报总局备案),有5个还未与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签订建设合同书。会后,未落实上述工作的省局要抓紧完成这些工作。同时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衔接,保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依托单位自筹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是着力推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立项与实施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总体要求,遵循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事权划分的原则,积极推进国家和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相关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及早启动项目建设实施。同时,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积极配合总局有关司局组织做好对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特别是对无主管企业的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按照现行投资渠道和程序,通过地方发改委及时上报,争取中央政府给予支持。

  四是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2008年,总局共安排了21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复。希望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总局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工程初步设计,切实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同时,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围绕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支撑保障中心工作,尽早储备项目,提前做好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请前的准备,争取国家加大对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的投资支持力度。

  (四)继续规范和加强中介机构的建设与监管工作。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对促进安全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几年来的大胆实践,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并逐步成为联系政府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的桥梁与纽带。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的原则,2008年中介机构发展与建设的重点,仍是坚持充分整合社会现有资源,构建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技术服务体系,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执法依据,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咨询,为产品设备安全可靠性提供安全认证数据。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中介机构更要发挥为企业及时发现隐患,提前告知预防的作用,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作用。

  一是全面落实中介机构发展与建设规划,促进中介机构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到2010年全国安全评价机构发展的总量控制在:甲级资质200家、乙级资质500家,总体达到安全评价机构发展与市场需求相平衡”的总体目标,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区域经济结构、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总局下达的安全评价机构控制计划,优胜劣汰,做好本地区中介机构发展与建设工作,逐步解决中介机构发展地域、行业分布失衡等结构性、深层次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目前,总局为满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需要,顺应中介机构市场发展需求,对《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了修订,并通过召开会议和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目前,政法司已完成了审核工作,近期可望提交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待新的规定通过审议并出台实施后,我们将结合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的实施,适时召开安全评价工作会议,与各省局、各评价机构共同做好贯彻与落实工作。在近两年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个别省局在制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相关措施时,以资质备案为由擅自设立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明显与总局的规定要求不一致,甚至出现了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不规范现象,干扰了正常工作的开展。请有关省局要发扬讲政治、讲纪律的工作作风,立即采取措施改正,时刻与总局的工作方针统一思路、统一步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从而保证政令畅通,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正确性,保证我们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确保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的持续有效性,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和配套规范。

  三是严格资质审批制度,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国家总局和各省局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资质审查,严把资质许可准入关,不够条件的坚决不能审批和换发资质证书,让真正具有技术实力、管理规范的机构进入安全中介技术服务队伍中来,并促使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展壮大。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到期的有44家,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有37家,届时我们将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资质到期的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资质认定评审,确保资质管理的持续性。

  通过机构资质年审、检查、抽查和业绩考核等形式,严格规范机构从业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执业信誉及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对那些工作水平低、质量差、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要按规定注销其资质,退出中介技术服务市场;对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查处,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增强对安全中介机构资质和行为的监管,促进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

  四是推动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实施工作。2007年,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安全评价师已正式设定为国家职业资格,并颁布了《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安全评价从业人员逐步向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过渡工作,加强安全评价队伍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五是加快安全生产中介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经过二年多有关单位和专家的积极研究探索,开发了安全评价机构咨询管理系统和相关技术平台,并纳入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的建设,一方面强化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拓宽监管渠道,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为社会提供信息咨询,并及时向评价机构和企业提供最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目前,该系统正在试用过程中,待进一步调试完善后,我们将组织各省局和各安全评价机构正式投入使用。同时,进一步将安全标志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成为安全标志申办企业、矿山企业、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专家、安全标志检测检验机构、政府监管监察部门服务的优秀网络服务平台,规范安全标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六是进一步推动安全评价行业组织建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随着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的成立,我们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这将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推动机构诚信建设,有利于安全评价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建立良性市场竞争机制和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七是深化和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2008年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更有效、更有力的支撑和服务。重点要健全、完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体系,完成《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和相关文件的制定,力争早日颁布实施;要进一步优化程序、提高工作运转效率,深入思考安全标志程序的设计、执行的方法,研究安全标志管理的内涵与外延,明晰工作的边界和定位,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还要加强安全标志的申办与安全标志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切实将分级管理落实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各工作环节之中,实现责权对等。

  (五)大力推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劳防用品监督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几年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但还不适应安全生产的形势发展和广大从业人员的迫切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总局1号令,作为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全国劳防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和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严把安全性能准入关;实施动态监管,特别是抓好取得安全标志后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统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与工会、工商、质检、建设等部加强协调,合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劳防用品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监管各专业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之中。继续探索规范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并出台《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规范》,从而推动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

  (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囊作用。安全生产专家这一智力资源是国家的资源,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领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部门都可以、也应该积极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总局去年完成了第四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换届工作,另外很多地方也成立了自己的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生产专家长期以来在参与政府重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立法和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技术支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智囊作用。今后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领域,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充分利用这一智力资源,进一步完善专家组工作机制,建立为专家组服务的联络机制,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为全社会各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提供技术支撑的作用,从而真正形成依靠专家为安全生产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氛围。

  三、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问题

  2008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已经明确,下一步要紧紧围绕显政同志报告中提出的要求,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定要以扎实扎实再扎实,务实务实再务实的作风,做好落实落实再落实的工作,抓出成果来,抓出水平来,抓出成效来。贯彻会议精神要做到“三个结合”:

  1.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贯彻规划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要与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以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关键是要吃透精神,结合实际,一并学习,一并贯彻,一并落实。把思想统一到总局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坚决并防止上热下凉、上紧下松,讲得多干得少,甚至只讲不干的现象。正确把握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解决好规划科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创规划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2.要与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相结合。2008年规划科技工作的开展,一定要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深刻理解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从自己辖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提高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早动手、早思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谋划好、制定好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掌握规划科技工作的主动权,力争在各项工作方面有新的进展,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作好基础工作。

  3.要与规划科技队伍勤政廉政建设相结合。王君局长到任后,在第一次全局干部大会上提出了要求:要深刻汲取我们系统内部所发生的几起腐败案例的教训,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也要学习好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内两个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九条纪律和双五条规定,恪尽职守,严格纪律,高效、公正地履行岗位职责。希望大家,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牢记“讲政治、重品行,做表率”,做到“肯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规划科技工作的全过程。

  同志们,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在党的十七大和“两会”闭幕之际,安全生产工作不仅面临形势的逐步好转,也面临着极大挑战,开创规划科技工作的新局面任重而道远。现在,工作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责任已经落实,请会议代表们回去后,要把会议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汇报好、传达好,特别是学习好显政同志的重要讲话,领会精神实质,细化各项措施,抓好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的落实。让我们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圆满完成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任务,团结协作,再接再厉,切实从服务于、服从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角度,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抓住重点,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在新的一年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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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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