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函〔2008〕11号
 
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行政文书修订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行政文书(制样)已经执行3年有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拟对这些文件进行修订。为做好这些文件的修订工作,现就这些文件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提出修订意见,于2008年2月29日前将修订意见及理由说明函告我司,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hemsos@chinasafety.gov.cn

  为了节约,本次征求意见工作不提供这些文件的书面文稿,请查阅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和《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9种文书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110号),或者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征求意见”栏中,下载这些文件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程云书

  电话:010-64464016

  传真:010-64463239-802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