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
一是各地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总局12号令),河南、山东、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苏、陕西、贵州、甘肃煤监局、吉林煤监局、黑龙江煤监局、山东煤监局、新疆煤监局、内蒙古煤监局等14个省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或正在着手制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细则和检测检验制度,明确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许可程序、技术要求。6月中旬,山东煤监局与安科院联合举办了12号令宣贯会议,全省14家机构35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全部参加,提高了对规范管理的认识,为下半年监督评审和资质延续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换证和定期监督评审计划的通知》要求,各省认真部署,通过机构换发证书和定期监督评审,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的监督管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河北、山东、江西、甘肃、新疆等煤监局组织对省内乙级检测检验机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机构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行为的规范性,对检测检验能力进行核查,对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机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河北煤矿监察局落实总局的处理意见,对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河北煤矿检测检验中心作出处罚决定。山东煤监局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对四个分局的11对矿井的主排水系统和电气安全系统进行一次互检活动。并与上次的检验报告进行技术比对,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发挥机构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的作用。目前,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已全部建立了煤矿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山东、山西、河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贵州、甘肃、新疆、云南、内蒙古、江西等省煤矿设备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开展较好。云南煤矿设备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今年上半年对392台矿山四大件和219根钢丝绳进行了检测检验。江西煤监局结合全省煤矿四大件无安标实际,研究提出检测检验产品目录和周期(第一批),加强检测检验。今年5至7月开展了主要设备检测检验、职业危害、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察。江西推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检测检验工作,今年1-6月全省完成非煤矿山检测检验项目200多个。
二、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1号),通过地方立法或制定规章,进一步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管。河南省为加强对全省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许可程序,修订完成了《河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从产品安全准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了监管程序和监管重点,强化劳动防护用品的源头控制,积极推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一般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管理。辽宁省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认证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销售证书书认证工作。吉林省制定了《吉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对一般防护用品实行备案管理,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更有可操作性的《吉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制定并发布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和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起草了《湖南省劳动防护用品培训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审定中。培训工作制度化已开始启动,今年上半年省局已在长沙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一期劳动防护用品培训班,共培训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负责人66人。重庆、云南、河北、黑龙江、浙江等省也制定印发了地方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甘肃省出台了《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劳动防护用品日常监督管理。重庆市探索实施了"备案制度强管理、行业自律促发展、规范市场上水平"举措。制定了两个规范性备案登记文件,对经营劳动防护用品和生产一般用品进行备案登记,使低水平竞争,假冒伪劣泛滥的状况得到一定的遏制。成立了市劳动防护用品技术协会,协助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为规范市场,探索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专营市场,按照"政府部门引导,市场规则运作;大型企业牵头,产销单位参与;保证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提供优质服务,集中监督管理;维护行业利益,促进健康发展"的思路,成立了重庆市劳动防护用品专业市场。
云南省安监局与省工商局、总工会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从事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必须先备案后注册登记。
天津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推动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由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装备协会组织考核,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的达标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共考核了达标单位103家。经市安全监管局核准授予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和达标单位。通过开展达标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工作。
江苏是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的大省,监管任务繁重,为把好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发放配备、佩戴使用三关。他们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按规定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并建立档案。今年将修订发布新的《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企业性质、行业特点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依托省安全生产协会、省劳保用品质检站等社会力量,联合工商、公安、工会、卫生、税务、审计等部门,共同执法监督,查处安全生产条件恶劣、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
浙江省吸取今年4月萧山发生的钢筋坠落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教训,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作为今年执法年的重点内容,加大了执法力度。着手制定《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山东煤监局加大对煤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监察力度,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专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监察制定了3章、9条、35款违法违规现象和行政处罚标准,此标准已试行半年,效果明显
三是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上海市下发文件,设计表格,进行部署,对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活动的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与质检、工商配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进入使用领域,清理无证企业,坚决打击涉嫌造假售假的不法企业。黑龙江省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分阶段,分层次、分专业确定重点并协调工商、建设、质监、总工会、煤监等有关部门全方位、大面积开展综合检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单位的查处力度。
山东、新疆煤监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调整了隐患排查的内容,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作为此次煤矿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新疆安排检测中心监督检验煤矿用自救器97矿次、5114台。山西对大同、长治、临汾、运城等地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条件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青海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作为对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意识,今年6月19日,自治区举办了国际安全理念与个体防护装备知识讲座。宁夏自06年11月起对辖区内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了专项监察,采取抽查方式检查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国有地方煤矿以及乡镇煤矿30多对矿井。吉林今年5月对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等进行专项监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非矿山检测检验机构较少,工作相对滞后;检测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不一致。虽然目前国家总局颁布了煤矿矿用产品的检测检验标准,但没有划定必检设备和必检项目目录,在实际执行中不好操作,应对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项目提出最低要求。
二是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多,缺少对生产、经营源头的管理手段,对护品的配备、使用环节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工作创新。
三是内蒙古、广东的护品监管工作情况不清。
四、2007年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总局和司的中心工作,继续推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标志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抓制度落实,抓基础建设,抓监督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具体做好6项工作:一是督促各省做好检测检验机构设置、布局规划;二是坚持按条件、程序审批、公示,严把准入关,不够条件坚决不能批;坚持和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三是加强基础建设,重点加强省中心的基础建设,抓紧人员培训,按资质认定准则的要求建立、完善机构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对机构运行的监管,按照年初下达的检测检验机构换证和定期监督评审计划,组织好对机构进行的监督检查;五是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在各地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5个督察组重点到河北、山西、安徽、江苏、浙江、四川、广东、重庆、陕西、贵州、黑龙江等省进行专项督察;六是抓好制度建设、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