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司函规划字[2005]22号
 
关于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试行)》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帮助有关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科学判断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编制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试行)》。该目录主要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等相关安全防护性能要求和技术标准编制,部分内容(产品/产品类别、依据标准、项目/参数)尚需补充完善,并且将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试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进行修订。

  接此函后,请你们组织有关专家并督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提出修改意见,于2005年10月30日前报我司检测检验监管处。

  联系人:李双会 , 郑卉

  电话:010-64812560,010-64463625

  传真:010-64812561,010-64463625

  电子信箱:jcjy@chinasafety.gov.cn

  附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试行)

  【请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的"检测检验"栏目中下载,http://www.chinasafety.gov.cn 】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