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司函规划字[2005]16号
 
关于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试行)》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帮助有关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科学判断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编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试行)》。该目录主要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安全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并考虑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实际编制而成的。由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刚刚起步,所以,该目录中的内容(产品/产品类别、依据标准、项目/参数、检测检验周期)急需补充完善,并且将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需要和试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进行修订。

  接此函后,请你们组织有关专家并督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提出修改意见,于2005年8月30日前报我司检测检验监管处。

  联系人:李双会 , 郑卉

  电话:010-64812560,010-64463625

  传真:010-64812561,010-64463625

  电子信箱:jcjy@chinasafety.gov.cn

  附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试行)》

  【请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的"检测检验"栏目中下载,http://www.chinasafety.gov.cn 】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