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管司函规划字[2005]8号
 
关于征求《煤矿在用设备及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参照表》(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鉴于目前煤矿在用设备及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尚不完善,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帮助有关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判断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和专家编制了《煤矿在用设备及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参照表》(试行)。

  该参照表主要依据现行的产品制造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发布的安全生产规范、规程、管理文件以及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等编制而成的。由于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刚刚起步,所以该参照表中的内容(产品/产品类别、依据标准、项目/参数、检测检验周期)急需补充完善,并且将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需要和试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进行修订。

  请你们组织有关专家并督促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提出修改意见,于2005年5月31日之前报我司检测检验监管处。

  联系人:李双会 , 郑卉

  电话:010-64812560,010-64463625

  传真:010-64812561,010-64463625

  电子信箱:shuanghui-li@sohu.com或zheng30@sohu.com

  附件: 《煤矿在用设备及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参照表》(试行)

  【请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的"检测检验"栏目中下载,http://www.chinasafety.gov.cn 】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