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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监局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议


2005/06/17 10:29  
 

  6月15日,吉林省安监局在吉林市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议,吉林市安监局、吉林市龙潭区政府等6单位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与会代表参观了吉林市江北加油站、吉化集团吉林市锦江油化厂等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省副秘书长慕海平、省安监局局长丁维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7月,吉林省安监局选择吉林市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一年来,在吉林市政府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试点企业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特征,已经初步形成了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探索了路子,也为全省创新安全监管思路,提供了启示和借鉴。吉林市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操作、培训等各个环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安监部门积极为试点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多方面的服务,通过服务来实现监管意图。试点企业针对生产工艺和作业的全过程,以危险性工作为对象,以作业班组为单位,普遍开展了岗位风险辨识活动,预测和预防可能发生的生产事故。试点企业加大了安全投入,2004年试点企业的安全投入平均达到了销售收入的2.8%。

  关于下一步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慕海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尽快制定并完善标准,健全体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行业和企业好的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样板地区”、“样板行业”和“样板企业”,特别是中省直企业,都应成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榜样。同时,要大力宣传安全质量标准化,把安全质量标准化贯穿于企业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各企业要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抓好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工程,要在自有资金中,保证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

  吉林省安监局局长丁维东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其纳入建设“平安吉林”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各地安监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的责任,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督促企业完善基础工作,把安全质量标准化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之中,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同时还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工作的支持,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根据工作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借鉴吉林试点的经验,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标准,认真整改,保障投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落实提取安全费用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在自有资金中保证安全技术改造投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韩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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