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2日开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督查组、煤矿第三督查组,分三个阶段对四川省进行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此次督查期间,正值四川的盛夏和酷暑,又遇上了“5.12”汶川特大地震,但督查组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及四川省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使督查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今上半年全省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首次实现了20%以上的双下降。在7月27日督查组与四川省人民政府交换意见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嘉琨说:“今年上半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取得了历史上最好成绩,非常值得肯定。”四川省副省长李成云说:“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四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代表省委、省政府和全川人民向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向督查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从4月22日至7月23日,煤矿第三督查分别对四川广元、达州、广安、宜宾、泸州和攀枝花市6个主要产煤市和川煤集团及其所属6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开展了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6个市、14个县(市、区)和50个乡镇政府进行了督查;对川煤集团及所属13处矿井和73处地方小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风瓦斯管理、安全基础管理、劳动定员管理等1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和抽查。共查出各类隐患及问题473条,下达监察执法文书132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5处,停止采掘作业37处,局部停产整改7处,向地方政府发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建议书1份。7月15日至17日,督查组对川煤集团公司、广安市及其所属的华蓥山市政府、广能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绿水洞煤矿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对广安市思源矿业集团公司天池煤矿进行了抽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督查组于4月23日启动了对四川省百日督查。“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督查组部分人员于5月13日调整组成抗震救灾工作组。至5月23日,工作组先后在成都的彭州、德阳的什邡、绵竹,绵阳的北川县、安县、江油,广元的青川,阿坝州的九寨沟等4个重灾
市(州)的8个县(区、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6月份起,督查组进行第二、三阶段督查。本次督查,突出石油天然气、应急管理、金属和非金属矿、尾矿库等四个重点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督查组督查了四川省境内中石化、中石油(除重灾区内的川西北气矿)所有8个气田(矿、厂)的41个井厂(站);攀枝花、凉山、乐山、宜宾、达州等9个市(州)、18个县(市、区)、72个企业开展督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600余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项,下达整改指令39份。督查组还专门对会理铅锌矿和太和铁矿2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督查组认为,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建立健全了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推行重点隐患监控分级管理等制度;狠抓了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促进企业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始终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监管;一手抓灾区灾后复产重建,一手抓非灾区的安全监管,积极配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了灾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1-6月,四川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292起,死亡185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3.57%;死亡人数下降23.17%。其中,死亡3-9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2.17%和49.05%;煤矿事故,在生产原煤3817.7万吨,原煤产量同比增加272.19万吨、增长7.68%的情况下,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0起,死亡人数减少57人,分别下降6.21%和25.91%。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督查组同时也指出,四川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高”气田井场应急预案及安全防护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仍有差距;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不少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基层难以落实。这些问题给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压力,需要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安全复产、安全重建;结合四川实际,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巩固扩大成果;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加快小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建设;尽快理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特别是县、乡两级安监机构建设,人员编制、专业力量、经费及必要的安全装备,发挥安全监管前沿主力军的作用;切实抓好汛期及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加大雨季“三防”、地震次生灾害和地质灾害等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煤矿企业重点排查整治供电系统、井下排水系统、地表山体滑坡等隐患,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受地震影响较重的地区,要加强对受灾煤矿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的安全监管监察,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以实际行动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川省副省长李成云代表省委、省政府表示,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为确保成功举办奥运会、为灾后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环境,四川省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落实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落实安全责任。以此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为契机,要求全省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落实。二是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尤其是要抓好“一通三防”基础性的工作,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落实煤矿防水措施,着力抓好雨季“三防”(防洪、防垮塌、防雷电)工作。三是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并把这次督查行动查出的问题落实到市、县、企业,而且要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同时,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制度、好的做法,尤其是结合到四川的实际情况,符合四川实际情况,对四川安全生产有效的经验总结出来,进行推广。四是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注重实用性,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加强指导,科学组织,确保地震灾后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安全。在灾后恢复重建的过程中,坚持“不安全不复产,不安全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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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嘉琨率督查组就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与四川省人民政府交换意见。 |
7月27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与四川省政府交换督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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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报四川站记者 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