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动态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三督查组与河北省政府交换意见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7/22 10:35
稿件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字号 】   【打印本页】    
 

  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于2008年4月26日至7月21日,对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并重点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督查。

  7月21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学率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全体成员在北戴河就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与河北省政府交换了意见。

  在为期三个月的督查中,督查组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石家庄、邯郸、唐山、承德、沧州等市及所辖的43个县(市、区)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大量资料,召开了5次座谈会。在承德市平泉县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上请专家讲解专业知识;到石家庄市5个社区和乡镇的安监站调研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督查组在督查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4家,发现问题和隐患1356个,落实跟踪督办的隐患有401个,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家。

  7月14日-19日,督查组专门就石家庄、邯郸两市以往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在两市的6个县(市、区)、7个企业进行抽验复查。

  督查组还结合对河北省的督查和调研情况,完成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策研究》的调研课题。

  督查组认为,河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逐年趋向好转,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河北省2007年亿元GDP死亡率0.28,同比下降23.3%;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1.85,同比下降12.3%;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2002年的3.38下降到去年的0.83,降幅为75.43%,2007年百万吨死亡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5.90%。今年1-6月份,河北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5226起,死亡1469 人,同比减少2337起、277 人,分别下降 30.9%和15.9%。其中,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21起,死亡78人,同比减少10 起、44 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10人,同比减少 1 起、18人。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占河北省下达数3950人的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7.2%。

  督查组在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少数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隐患排查工作还不全面,仍留有死角,一些市、县(市、区)和企业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排查工作不彻底、不深入;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还不完全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应急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多数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的衔接还不到位。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务实的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把事故总量降下来、把死亡人数压下来,坚决遏制大事故,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在事故责任追究方面,要切实解决从轻从虚的倾向,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严格安全许可工作,确保颁证质量;要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大力度,强化监管监察,深化专项整治,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继续深化并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鉴于冶金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生产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腐蚀性作业,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因此,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是当前和今后一项长期的动态的任务,必须做实、做细。当前还要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强化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企业发布异常天气的预警通知,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要进一步深化煤矿“两个攻坚战”和尾矿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规范预案备案程序、指导企业积极开展演练、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

  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表示,督查组反馈的意见非常全面、具体,提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一一落实,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成员及河北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7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学率督查组与河北省政府交换督查意见。     7月21日,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听取督查组反馈的意见。

7月21日下午,金属非金属矿山第

三督查组与河北省政府交换督查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胡少飞)

  


责任编辑:
周秀玲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事故举报电话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司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