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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督查组向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6/12 08:55
稿件来源:
第八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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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至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第八督查组组长赵岸青在宣城市泾县、安庆市枞阳县实地检查了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听取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安庆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烟花爆竹整顿提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提升工作,全面提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二是明确整顿提升工作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不等不靠,抓紧关闭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烟花爆竹企业,力争完成2008年关闭三分之一,2009年底关闭40-50%的目标;三是加强整顿提升和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新建和改造企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关闭企业要关闭到位,确保安全和稳定。

  6月11日,第八督查组向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对宣城市及郎溪县、广德县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指出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宣城市、7个县市区负责人、市安监局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督查组指出,宣城市委市政府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成效。2005年以来,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今年1-5月份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3.1%,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宣城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一是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监管机构、监管制度健全。市、县安委会主任都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健全,部分县区安监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安监工作的需要,如广德县安监局不仅有30名工作人员,还在高危行业集中的新杭镇和开发区设立了安监分局。二是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召开了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广泛宣传发动;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5个督查组对7个县区进行了督查,并责令17家非煤矿山、2家危化企业停产整顿。三是烟花爆竹行业整顿提升工作启动较早,部分改扩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有明显提高,管理制度也比较完善。四是广德县制定引导政策,对高危企业自愿退出转产的给予政策优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督查组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县、乡镇政府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贯彻落实不够迅速、工作不够深入;二是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提升规划的目标还不十分明确,整顿提升工作的政策引导力和规范要求不足,对企业分类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整顿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新改扩建企业中工厂设计上存在质量不高、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未按照比例绘图、没有设计要素表等共性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办发22、23号明电精神,深刻理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结合实际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一级督促一级,把百日督查行动真正开展起来、深入下去。以百日督查为契机,解决一些日常工作难以解决的困难,化解平时难以化解的矛盾,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企业规划、整顿提升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企业底数,明确整顿提升标准,分类管理,出台引导性经济政策,利用第二轮换证的有利时机,关闭一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的企业,整改提升一批条件好的企业,推动全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高。督查组希望宣城市在6月底前拿出企业分类名单,制定出整顿提升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严把验收关。市安监局要协调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出台工房设计建筑结构示范文本;市县有关部门要督促设计存在缺陷的企业尽快补救,并监督企业严格按图施工;对设计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能允许施工,施工与设计不符的企业坚决不能通过验收,对整改竣工企业市局要全部进行现场验收;工厂设计要注意先进生产机械的引进,提高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四是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优势,加大“打非”力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环境。

  安徽省安监局提出宣城市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认真落实,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落实两个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

  宣城市负责人表示:要把督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向市政府常委会汇报,认真研究后逐条落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国办发明电2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部署百日督查行动,落实责任制,各项工作都要有下文,有始有终;要求市安监局尽快制订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整顿提升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从严要求,抓住换证时机,推动全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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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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