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位: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副司长
主要职责:协助司长分管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和安全许可等工作。
职位要求:具有采煤、通风、建井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在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或年产120万吨以上的国有重点煤矿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和区队工作的经历。现任副处级以上职务,且副处级职务任职时间满4年或正处级职务任职时间满1年。了解煤炭行业产业政策和煤矿整顿关闭相关政策;熟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