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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求创新,求实效


2005/06/01 10:15  
 

  今年6月是第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市的相关部署,使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的更好,形式更多样,效果更突出,济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提前动员,提前部署,求创新,求实效。

  济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就做好此次活动提出了“五个结合”,即: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以煤矿、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市燃气和液化气、校舍危房、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为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结合。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利用典型案例搞好宣传教育,强化人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加强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结合。围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事故隐患部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结合。通过举办各种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理论的创新和安全思想观念的更新,提高人们的安全文化素质。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活动主题,策划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富有实效的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实施,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深入人心,使广大职工群众在积极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到启发、接受教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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