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各重点行业领域和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并建立分片包管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二是深入排查,防患未然。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检、督查、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加强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集中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综合治理。四是加强协调,措施到位。旅游部门强化对旅游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消防部门加强了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学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五是效能监察,提高成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追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六是从严执法,综合治理。加大治本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明纪律,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各类责任事故,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