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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五项措施做好百日督查第二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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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 14:01
稿件来源: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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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沧州市运河区安委办召开会议,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主管安全副职18人参加会议。会上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第二阶段百日督查工作,做好国务院莅临督导工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针对问题,部署工作。通过督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三是严格执法,务求实效。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四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督促各类行业企业彻底排查隐患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五是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集中力量预防、治理汛期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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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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