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不求时间速度、不求经济效益,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达标准要求不生产;二是坚持隐患大于事故的原则。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消除和治理重大隐患,做到有隐患必公示、停产后必整改、验收后再生产;三是坚持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原则。由过去单一的安监部门管理改变为行业安全由主管部门对口管理,做到督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四是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注重把百日督查行动与第二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结合起来,协调开展,共同推进,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