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25号)要求,4月中旬,惠安县纪委组织县监察局、县安委办、县效能办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和第一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有效的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