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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隐患排查增添新举措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4/17 08:28
稿件来源:
隆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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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家安监总局"隐患治理年"精神和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要求,隆昌县结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安全监管实际制定了《隆昌县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状况月报表》。

  制度和报表涵盖了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安全主要设施设备及运行状况、行政许可证照有效期、企业"新、改、扩"项目"三同时"情况、企业安全状况自评6个方面19项内容,要求企业每月底将自查结果如实填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督促企业进行整治,并实施重点监控。

  定期制度的建立和报表的启用,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也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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