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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安委会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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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 10:05
稿件来源:
酒泉市安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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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部署,4月10日市安委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认为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事故总量偏大、影响面较大。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落实有差距,对国务院安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年"要求认识不到位,机构不落实、工作也不到位,很难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对此,安委会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成员成员单位重点抓好下以几项工作:

  一、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是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改变与己无关、抓而不紧、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站到讲政治、顾大局、防事故的高度认识隐患排查治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通知指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按进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靠前指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和督促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条件差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通知指出隐患排查治理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和马虎,非下功夫不行,无动于衷、等待观望、简单了事就无法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就有可能使隐患滋生漫延,导致发生事故。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上来,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扎实实地抓好此项工作。抓过了不等于抓好了,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着眼于查隐患、防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原原本本,老老实实,以一贯之地把市安委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落到实处。

  四、切实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保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通知强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重视以制度落实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一是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搞好统计分析,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安委办。二是落实隐患监督管理制度,市安委办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监管监察力度,从四月份起每月将以文字或网络的形式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对不排查、不治理、不报告和报告不真实的县(市、区)、部门要通报批评。三是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制度,各级各部门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的重大隐患、责任领导、责任人、逐项销号要求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或者在有关媒体定期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落实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大隐患未排查出、未上报以及没有及时治理、治理期间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而引发事故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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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任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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