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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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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14:06
稿件来源: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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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共审批2026家,其中限放区内776家,分别比去年减少542家和285家。二是严格零售点的安全距离。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对零售点的安全距离要求作出严格规定,确保各零售点与加油(气)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安全间距100米以上,与学校、幼儿园、体育馆(场)、医院、机关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间距50米以上,与其他零售点间距50米以上。三是严格流向控制和回收制度。建立从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的流向控制制度,对所有进入市场的合法烟花爆竹实施严格流向登记管理并加装防伪标记,严防非法烟花爆竹市场流通,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所有批发企业和零售业户均签订了回购协议,确保销售期过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妥善处理。四是切实吸取2007年事故教训,严防非法聚集销售行为。针对去年仲宫炸摊事件,及时组织了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烟花爆竹工作会,部署安排了对非法易聚集销售市场的打击工作。严格落实县区、乡镇政府"打非"工作机制,以仲宫、大桥、郭店、十六里河等非法聚集销售区域为重点,以镇政府为责任单位,不间断的进行巡查和联合执法,形成打非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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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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