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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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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1 08:59
稿件来源:
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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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烟花爆竹经营事故,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

  一是加大"打非"工作力度。重点打击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行为,对发现的非法生产和来路不明的产品,彻查药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查与其有联系的非法生产行为;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追查产品来源,严打非法生产窝点。通过追根溯源,彻底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的链条,依法严惩相关人员。

  二是严格行政许可审批条件。严格审查、颁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布点审批工作。按照"两点报名、两级审批、三级监管"的原则,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逐一检查,对证照齐全、网点设置、经营管理、安全措施、货物来源、跨区域销售等经营上的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控制人口密集地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不断强化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派驻安全督查员进行监管;严禁批发企业私自租用仓库存放烟花爆竹,督促批发企业严把进货关和产品质量,所进的每批货物必须具有不使用氯酸钾的证明,批发产品的内、外包装上必须张贴安监部门统一监制的防伪标签和封签;督促批发企业加强零售单位的资格审查,建立产品流向台帐,不得向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燃放的产品。加强对各城乡市场等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查各类无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销网点。加强烟花爆竹配货车辆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运输资质和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坚决予以查扣。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公开销售网点审批条件和程序,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组织编写家庭燃气、家庭防火、电器防火、烟花爆竹等群众日常生活安全知识常识,制作成贺年卡,向全区市民发放,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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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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