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省烟花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作,明确颁证标准,确定颁证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严把准入条例。二是严把现场核查关。县公安、安监、质监、供销、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提出申请颁证每家经营户按照标准逐户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由参加核查人员进行鉴定确认,作为颁证的依据。三是严把培训关。对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由县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并严格考试,对考试合格者上报颁发给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