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安监局在审批2008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工作中,采取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安监站安全管理人员和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作用,坚持“每点必审”的原则,严把“三关”。
第一关,由各乡镇(区)安监站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网点,经办人签字,政府盖章;
第二关,由三个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依据往年的销售地点和布局情况,审查各网点的安全性是否达到要求,负责安全指导和规范管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网点不得提供货源;
第三关,由安监局检查验收,符合2008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发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否则不予批准。
从而,从源头上控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颁发,严把经营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