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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安全监管局加大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确保节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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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10:30
稿件来源:
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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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有关对烟花爆竹管理要求,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市安监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零售、储存管理。为提高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安全意识,各县、区安监局集中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为规范市场,对人员密集地段,缩减销售摊位。对达不到安全销售规定的,一律不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销售摊位由去年的840个减少到450个,取缔了3个存在隐患的零售路段,合并转移了2个零售路段。同时规定销售时间从腊月二十一开始,截止到正月十五,为期25天。在销售期间,销售人员要持证并挂牌服务。安监部门将组织专人专车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联合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阜新市安全监管局设立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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