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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安全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11/05 13:54
稿件来源:
隆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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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30日,隆昌县召开了有县安监局、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和煤矿企业业主、矿长参加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全县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常宗德就做好今年最后两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从事煤矿安全管理的同志和煤矿业主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死亡事故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企业要继续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要保证风量充足、巷道断面符合标准、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可靠;要推行壁式开采方式,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对存在以掘代采、通风系统不合理、无风微风作业、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

  三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治理。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对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立即组织开展以通风瓦斯、顶板、运输等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专项督查。

  四是全面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思路清晰、目的明确、有序推进;要结合实际、措施得力、扎实推进;要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力推进。

  五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全面落实、强化政府部门、乡镇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瓦斯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确保全县今年最后2个月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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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任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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